四、甲男與乙女結婚後,甲男因炒作虛擬貨幣致富,但罹於刑責須入獄服刑 20 年。乙女於甲男入獄服刑期間,與丙外遇而生下一子丁。丙對丁疼愛有加,時常提供生活援助、教育資源,丁於 15 歲時即已知悉其為丙與乙女所生, 但因貪圖甲男財產,乃未有作為。嗣甲男財富遭丁揮霍殆盡,丙反因認真經商而致富,丁乃於 18 歲時主張經丙撫育而視為認領,丁之主張有無理 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