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設夫妻之一方因他方「與第三者同居」或「實施家庭暴力」,導致協議離婚或裁判 離婚,而受有財產上與非財產上之損害。問:其因離婚所生財產上或非財產上損害 賠償請求權之構成要件如何?又夫妻之一方,得對與其配偶同居之第三者為非財產 上損害賠償之請求否?試依兩岸目前之離婚及相關之侵權責任法制規範,比較回答 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