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難民定義:
1.依據聯合國難民署之意旨:難民是因迫害、戰爭或暴力而被迫離開自己國家的人士,他們是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見解或於某一特殊團體而遭到迫害。在大部分情況下,他們都不能或不願回國。戰爭、種族、部落和宗教之間的暴力鬥爭,往往都是導致難民逃離家園的主要原因。
2. 依據難民地位公約之意旨,受母國壓迫者、難民、無國籍之尋求庇護之必要,持有依據該公約簽發之旅行證件,即可免簽證旅行遷徙,該公約定義難民、難民資格及權利、提供難民庇護的國家應負責任之國際公約。
(二)美國針對難民之相關政策
1.美國總統川普於2017年提出零容忍政策,並設立美墨邊境,以杜絕難民及偷渡問題。
2.美國拜登總統提出8年快速規劃方案,將1100萬非法入境美國給予公民身份。拜登預計提出的追夢人解套政策,將包含三大主要方針:
(1)為現有但守法的非法移民,提供一條「合理的身份歸化」途徑
(2)擴大投資邊境的管控科技與政策規範,在人道邏輯與審查透明的原則上,加強邊境安全管控
(3)確認中美洲偷渡客背後的冒險結構,就經濟、極端氣候、犯罪問題,循外交途徑擴大美國在中美洲的支持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