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諾斯科-特理威廉報告
1.背景
英政府為改革當時政治腐敗、行政效率低下之文官制度,遂由國會議員諾斯科特爵士與財政部副司長特理威廉爵士合作探討英國政府文官制度,參考東印度公司考選方法,於1853年提出本報告,史稱常任文官組織改革報告書。
2.內容
本報告主要建議如下:
(1)政府應舉辦公開競爭考試以羅致一流人才。
(2)行政職位劃分為高低二層級。
(3)實施統一考選方式,中央設專責考選機關。
(4)文官依才能因素陞遷。
(5)重視文官考績紀錄。
3.重要性
本報告經英國首相及國會採納,其重大改革作為如下:
(1)成立文官委員會暨財政部兼管人事權:文官委員會主掌英國考選制度;其餘人事職權歸由財政部,係因首相兼任財政大臣,自應管人事,加上該期間機關濫用新人、妄自增薪,形成浪費,財政部為節省公帑,奉命調查改革許多人事之不合理現象。
(2)文官退休金與考試任用之連動:1858年,國會通過「退休金法」,規定文官在任職之初,如未獲得文官委員會發給的合格證書,退休時不得享領退休金。
(3)考選用人功績原則之完整確立
廢止政府機關任用私人舊例,確立公開競爭擇優錄用原則,其要點有三:
甲.文官為久任性質事務官,非經考試不得任用。
乙.文官委員會定期辦理公開競爭考試,錄取人員按成績名次依序分發合適機關任職。
丙.文官俸給分上級職及下級職給予。
4.本報告對19世紀下半葉英國文官興革總摘如下:
(1)減少零散型分權式用人措施所導致的人力缺失,文官考選應予相當程度的集權運作,使初任考試統一化。
(2)建立以通識為基礎之公開競爭考選制度,以提供優秀人力資源。
(3)鼓勵文官事業心及功績觀,人力培育以通才為宗旨,績效良好者優先逐級升遷。
(二)比較富爾頓委員會報告
1.用人彈性
原考選方式用人未必皆能羅致適合人才,故參富爾頓報告建議,放寬高級公務員之進用途徑,具特殊才能者,無論是否為專家背景或考試及格,均可任職。
2.職位分級
本報告將行政職位分高低層級,且層級間封閉,阻礙文官升遷發展,爰富爾頓報告將其合併為單一體系。
3.通才與專才
如前所述,文官考選由獨立單位辦理,致考用略顯脫節,通才有之,但專業不足,無法因應當時所推動之技術革命,故富爾頓報告有別於本報告,強調文官之專才專業。
4.部內制與折衷制
本報告使文官委員會成立,並由財政部主掌考試以外之職權,為人事制度之折衷制,然自二十世紀以來,政府職能擴張,文官人數不斷增加,使財政部之人事權過大,有改進必要,遂於故富爾頓報告提出後,將文官委員會併入文官部,並接掌財政部之人事權,英國至此轉為部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