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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火災學與消防化學#43561
科目:警察◆三等◆火災學與消防化學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請說明爆炸之意義?爆炸時依火焰傳播速度,可區分成爆燃(Deflagration)及爆 轟(Detonation),兩者有何差異?爆炸性物質對撞擊之敏感度甚高,影響其敏感 度之因素有那些?(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張橋峻

一、爆炸之意義即燃燒所產出之熱大於熱逸散(非定常燃燒),通常為可燃性氣體與空氣(助燃物)混合後再遭遇熱源,火焰燃燒素地即快而造成爆炸,產出熱與熱逸散之間差距越大代表爆炸威力會越大。
二、爆燃及爆轟
       (一)爆燃:火焰傳播速度為10~340m/sec,通常僅有火焰,速度愈快則會連帶衝擊波。
       (二)爆轟:火焰傳播速度為340m/sec以上,會連帶巨大衝擊波,因其速度超越音速,發生時會發出音爆。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