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四、A 公司為家族企業,以經營食品加工為業。由甲、乙、丙、丁、戊等五
兄弟擔任 A 公司之董事,甲之配偶己及長女庚則擔任 A 公司之監察人。
A 公司為向辛借款,由甲簽發票面金額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發票
人欄位內依序蓋有 A 公司之公司章及董事長甲之私章(下稱「公司大小
章」)之本票一張,本票上並記載發票日為民國(下同)107 年 2 月 1
日,到期日為 107 年 7 月 31 日、禁止背書轉讓、受款人為辛等字樣,
交付給辛,作為擔保之用。辛為增加該本票之信用,除促請甲於發票時
於蓋有公司大小章之發票人欄位旁親自簽名外,並請監察人己於票據背
面簽章保證,記載:保證人己、保證金額 50 萬元等字樣。又庚已出嫁
而獨立生活,己於徵得庚同意後,擬以庚為被保險人、己為受益人,向
B 人壽保險公司投保死亡人壽保險,保險金額為 500 萬元。若其後 A 公
司倒閉,辛得否向甲及己請求支付票款?B 人壽保險公司得否接受己之
投保?(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