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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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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095年 身心障礙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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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95年 - 095年 身心障礙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4508
科目: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年份:95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5年 - 095年 身心障礙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14508
科目: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年份:
95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我國現行刑法第62 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試附理由回答下列所問: 1、上述條文中所謂「未發覺之罪」,其內涵究竟為何?(10 分) 2、甲本有意殺乙,某日,趁乙下班途中,故意開車將乙撞死,為邀「自首」的寬典,乃隨即打電話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告說:「係開車不慎撞乙致死」,但法院認係出於故意,問本案甲之行為有無自首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