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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99年 - 99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14936
科目:教甄◆教育哲學
年份:9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試舉述美國<沒有任何孩子落後法>(No Child Left Behind Act)之四項主要特色?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羅筱琪
NCLB之四項主要特色: (一) 強化學校辦學的績效責任:主要在於強化學生的閱讀和數學標準。閱讀、數學評量結果和全州進步目標必須依學生的貧窮、種族、族裔、殘障及英語欠佳等狀況分別列舉,以確保沒有任何學生群體落後。 (二) 提供家長及學生更多的教育選擇:學區必須讓就讀需要改革、矯正或重組學校的學生,有機會轉往學區內一所好的公立學校;另外,學區必須讓低收入的學生獲得輔助性教育服務,例如家教或課後輔導活動,且必須在正常上課日以外的時間進行。 (三) 賦予州、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自主空間:賦予州和學區權力,它們得以在州所得四大補助計畫下,移轉達50%的經費至其中任何一項或Title I ,包含有師資素質州補助款、教育科技、改革計畫及安全無毒品校園等等。 (四) 將閱讀列為第一優先的改革要務:確保每一個孩童在三年級結束之前能夠閱讀的決心,為達成這項目標,新的「閱讀第一」(Reading First)方案在低年級階段大幅增加聯邦在科學為基礎的閱讀教學上的投資。新的「閱讀第一」(Reading First)方案提供學區競爭性的六年獎助以支援學齡前兒童的早期語言、識字及閱讀發展,特別是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接受獎助者將採用「科學研究為基礎」的閱讀教學策略和專業發展方案,以幫助兒童習得未來閱讀發展所需的基本知能。 http://yamol.tw/item_essay-%E8%A9%A6%E8%88%89%E8%BF%B0%E7%BE%8E%E5%9C%8B%EF%BC%9C%E6%B2%92%E6%9C%89%E4%BB%BB%E4%BD%95%E5%AD%A9%E5%AD%90%EF%A4%98%E5%BE%8C%E6%B3%95%EF%BC%9E(No+Child+Left+Behind+Ac..-3825.htm
詳解 提供者:jnes50323
NCLB之四項主要特色: (一) 強化學校辦學的績效責任 (二) 提供家長及學生更多的教育選擇 (三) 賦予州、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自主空間 (四) 將閱讀列為第一優先的改革要務
詳解 提供者:牛奶
1、政府立案 提供資助: 對清寒或殘障學生的家庭提供資助,讓孩子能安心向學。 2、 鼓勵教師 落實關懷: 政府還對有效提升弱勢學生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讓教師有更 大誘因幫助落後的弱勢學生。 但「不讓任一孩子落後」法案要求【驗收教學的效果】(其實就是考試),影響深遠,牽動著教學發展趨勢走向考試制度。
詳解 提供者:李建賢

一)NCLB法案內容 : 1、維持每年的學科評估與績效 (1)州政府及地方學區持續評估3至8年級在閱讀和數學的表現,且各州都要參與全國教育進步評估(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2008年之前,評估系統中要增加三個年級的科學評估。 (2)學生的評估結果通知家長,學校需要為所有學生的表現負責。 (3)成就測驗果按照種族、英語學習(精通程度)、身心障礙、社經地位等加以列舉統計,學生參與率須達95﹪。 (4)各州訂定學業標準,確保沒有任何學生群體落後。未達「年度適當進步」(adequate yearly progress)的學區和學校,即要求改善、矯正、或重組,以達到州政府所訂學業標準。達到標準或縮小各族裔學生成就差距的學校,將有資格獲得州學業成就獎。 2、強化公立學校提供家長和學生更多選擇: (1)未達「年度適當進步」必須改善、矯正或重組的學校學生,提供機會轉往學區內其他的公立學校。 (2)允許低收入家庭學生運用補助款,參與輔助性教育服務(公私立機構均可),包括:家教、課後輔導活動。 (3)州政府必須建立遴選提供輔助性服務機構業者的標準(含非營利機構、宗教團體、營利機構、公私立學校等)。 3、賦予州政府(議會)、地方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 (1) 法案的彈性條文賦予州政府、議會和學區權力,可將州補助款50﹪經費轉移至:教師素質、教育科技、改革計畫、安全無毒品校園等方案執行。 (2) 各州聯邦補助款的整合使用:州彈性示範方案。 4、推動實證有效的教育方式: 以努力的閱讀者的政策(striving readers)為例,針對6至12年級學生,提供經費給學校設計能夠增加學生閱讀成就的教學策略,且須透過嚴謹的實驗評鑑過程測量方案的影響與效益。 5、協助教師縮短成就落差 (1)獎勵傑出教學:教師激勵專款~~提供州及學區獎勵提高學生成就與縮短學生成就落差的教師及校長;貧窮學校工作的教師與校長也能獲得獎勵。 (2)學科成就聚焦在閱讀、數學與科學。(劉慶仁,2005;楊巧玲,2007) 內容重點: 1、政府立案 提供資助: 對清寒或殘障學生的家庭提供資助,讓孩子能安心向學。 2、 鼓勵教師 落實關懷: 政府還對有效提升弱勢學生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讓教師有更 大誘因幫助落後的弱勢學生。

詳解 提供者:taro
NCLB之四項主要特色:
(一) 強化學校辦學的績效責任主要在於強化學生的閱讀和數學標準。閱讀、數學評量結果和全州進步目標必須依學生的貧窮、種族、族裔、殘障及英語欠佳等狀況分別列舉,以確保沒有任何學生群體落後。


(二) 提供家長及學生更多的教育選擇:學區必須讓就讀需要改革、矯正或重組學校的學生,有機會轉往學區內一所好的公立學校;另外,學區必須讓低收入的學生獲得輔助性教育服務,例如家教或課後輔導活動,且必須在正常上課日以外的時間進行。


(三) 賦予州、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自主空間:賦予州和學區權力,它們得以在州所得四大補助計畫下,移轉達50%的經費至其中任何一項或Title I ,包含有師資素質州補助款、教育科技、改革計畫及安全無毒品校園等等。


(四) 將閱讀列為第一優先的改革要務確保每一個孩童在三年級結束之前能夠閱讀的決心,為達成這項目標,新的「閱讀第一」(Reading First)方案在低年級階段大幅增加聯邦在科學為基礎的閱讀教學上的投資。新的「閱讀第一」(Reading First)方案提供學區競爭性的六年獎助以支援學齡前兒童的早期語言、識字及閱讀發展,特別是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接受獎助者將採用「科學研究為基礎」的閱讀教學策略和專業發展方案,以幫助兒童習得未來閱讀發展所需的基本知能。

詳解 提供者:謝謝阿摩111上岸
2F Meu-Xiu Chuan (2013/02/12) 108 NCLB法案概述 布希總統在2001年上任後通過「沒有任何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教育法案。如同IASA一樣,NCLB立基於「標準本位」教育改革。《NCLB法案》的三項主要訴求為提升標準、強化績效、弭平教育弱勢學生的教育不利處境。其基本原則有四: (一)加強對教育結果的績效責任。 (二)賦予地方更大的彈性和控制權力。 (三)鼓勵經研究證實有效的教學方法。 (四)擴充家長的教育選擇權。 除此之外,也採用「年度閱讀」及「數學評量」的評鑑方式要求州政府、學區和學校的績效責任。
詳解 提供者:詩涵
沒有任何孩子落後法案
詳解 提供者:顏鷥
民主
詳解 提供者:謝謝阿摩111上岸
【文/教育制度及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蘇進棻】   《沒有孩子落後》(No Child Left Behind,以下簡稱NCLB)法案是美國前總統布希於2002年1月8日所簽署,該法的主要目的在縮小中小學的學習落差。在美國,不同族裔的小孩在學業表現有明顯的不同,在少數族裔中,亞裔學生學業成就較佳。拉丁裔的學生在學業表現上也不錯,但是主要集中在美國南方的非裔美國人,和美國原住民如印第安人,不管是在校的學業,或是進入社會就業與收入等方面都呈現一路落後的情況,始終是美國社會的一大隱憂,過去的中小學教育,對各族裔學生都一視同仁,並不把拉拔弱勢學生學業表現,縮小各族裔學習落差的議題當作是教育當局的責任,導致各族裔學生的學業表現落差很大。NCLB法案的頒訂,卻是基於完全不同的思維,該法案正視不同族群間的學習落差,並積極加以矯正,對於在第一線教育學生的學校教育人員,以拉拔少數族裔及弱勢學生的重責大任,同時明令獎懲,充份展現企圖藉助教育手段拉拔弱勢族裔,消弭社會不公的強大決心。   茲將NCLB法案內容重點摘述如下(駐美國代表處文化組,2012):  1. 各校必須達成各州每年所訂的閱讀及數學目標。  2. 要求各州每年必須實施3~8年級學生閱讀和數學的測驗,並在2007~2008年前實施K-12三個階段中每階段一次的科學測驗。各州都要有學生樣本參加4和8年級閱讀及數學的全國教育進步測驗。  3. 要求對於持續無法達成目標學校,應提供學生選擇其他公立學校與補救教學的機會。  4. 要求各州確保教師必須至少具備學士學位並具備合格證書。  5. 要求貧困學區的學校更應施行K-3年級閱讀優先計畫。  6. 若有學校連續5年未達目標,各州可有5個處置方式:(1)更換教職員;(2)轉型為特許學校;(3)州政府接管;(4)外部公司控管;(5)徹底變革重組。  7. 要求各州將學生測驗所得分數,依背景進行不同群組的數據分析,以確保學校重視不同背景學生進步情形,並公布周知。  8. 特別強調撥款補助高貧困學區,改進不利地區學生學業成就。   自布希總統簽署該項法案迄今(2014年)已達12年,雖然歐巴馬繼任總統以來曾將內容做若干修正,且於2010年3月15日就送進國會審議,但至今仍未通過,歐巴馬政府考量現況需要,在2011年9月23日宣布「NCLB的彈性計畫」,作為新修正案未通過前的過渡性行政措施,以此換取執行NCLB法案的部分彈性(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2012)。自從2011年秋季迄今,全美已有37個州及華盛頓特區獲准通過此計畫(駐美國代表處教育組,2013),得以獲得下列幾項教育政策的彈性﹕  1. 以設定高中生達成「大學與職涯準備度」表現目標,取代NCLB法案規定2014年必須達成百分百精熟目標。  2. 以設計地方化的中介策略,取代中央聯邦教育部所訂定的一體適用補救策略。  3. 以多元評量方法,取代單一測驗評量法。  4. 具有更多運用經費彈性(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2012)。   整體而言,NCLB法案要求各州對所有的公立學校實行績效責任制,美國各界至今對於NCLB法案雖然褒貶不一,但儘管如此,NCLB法案的許多措施目前仍然深刻影響全美教育施政。
詳解 提供者:董溫雅
1. 強化學校辦學績效責任 2. 提供家長及學生更多的教育選擇 3. 賦予州、學區及學校更大的彈性自主空間 4. 將閱讀列為第一優先的改革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