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NCLB法案內容 : 1、維持每年的學科評估與績效 (1)州政府及地方學區持續評估3至8年級在閱讀和數學的表現,且各州都要參與全國教育進步評估(National Assessment of Education Progress)。2008年之前,評估系統中要增加三個年級的科學評估。 (2)學生的評估結果通知家長,學校需要為所有學生的表現負責。 (3)成就測驗果按照種族、英語學習(精通程度)、身心障礙、社經地位等加以列舉統計,學生參與率須達95﹪。 (4)各州訂定學業標準,確保沒有任何學生群體落後。未達「年度適當進步」(adequate yearly progress)的學區和學校,即要求改善、矯正、或重組,以達到州政府所訂學業標準。達到標準或縮小各族裔學生成就差距的學校,將有資格獲得州學業成就獎。 2、強化公立學校提供家長和學生更多選擇: (1)未達「年度適當進步」必須改善、矯正或重組的學校學生,提供機會轉往學區內其他的公立學校。 (2)允許低收入家庭學生運用補助款,參與輔助性教育服務(公私立機構均可),包括:家教、課後輔導活動。 (3)州政府必須建立遴選提供輔助性服務機構業者的標準(含非營利機構、宗教團體、營利機構、公私立學校等)。 3、賦予州政府(議會)、地方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 (1) 法案的彈性條文賦予州政府、議會和學區權力,可將州補助款50﹪經費轉移至:教師素質、教育科技、改革計畫、安全無毒品校園等方案執行。 (2) 各州聯邦補助款的整合使用:州彈性示範方案。 4、推動實證有效的教育方式: 以努力的閱讀者的政策(striving readers)為例,針對6至12年級學生,提供經費給學校設計能夠增加學生閱讀成就的教學策略,且須透過嚴謹的實驗評鑑過程測量方案的影響與效益。 5、協助教師縮短成就落差 (1)獎勵傑出教學:教師激勵專款~~提供州及學區獎勵提高學生成就與縮短學生成就落差的教師及校長;貧窮學校工作的教師與校長也能獲得獎勵。 (2)學科成就聚焦在閱讀、數學與科學。(劉慶仁,2005;楊巧玲,2007) 內容重點: 1、政府立案 提供資助: 對清寒或殘障學生的家庭提供資助,讓孩子能安心向學。 2、 鼓勵教師 落實關懷: 政府還對有效提升弱勢學生成績的教師給予獎勵,讓教師有更 大誘因幫助落後的弱勢學生。
(二) 提供家長及學生更多的教育選擇:學區必須讓就讀需要改革、矯正或重組學校的學生,有機會轉往學區內一所好的公立學校;另外,學區必須讓低收入的學生獲得輔助性教育服務,例如家教或課後輔導活動,且必須在正常上課日以外的時間進行。
(三) 賦予州、學區和學校更大的彈性自主空間:賦予州和學區權力,它們得以在州所得四大補助計畫下,移轉達50%的經費至其中任何一項或Title I ,包含有師資素質州補助款、教育科技、改革計畫及安全無毒品校園等等。
(四) 將閱讀列為第一優先的改革要務:確保每一個孩童在三年級結束之前能夠閱讀的決心,為達成這項目標,新的「閱讀第一」(Reading First)方案在低年級階段大幅增加聯邦在科學為基礎的閱讀教學上的投資。新的「閱讀第一」(Reading First)方案提供學區競爭性的六年獎助以支援學齡前兒童的早期語言、識字及閱讀發展,特別是來自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接受獎助者將採用「科學研究為基礎」的閱讀教學策略和專業發展方案,以幫助兒童習得未來閱讀發展所需的基本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