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公司推廣營業項目所屬業務,應依達成有利目標範疇之合適操作方式,為健全推展本公司代銷基金業務,並確保客戶權益,各基金經辦局主管應督導所屬確實依據本公司儲匯處所發布「基金銷售前應向客戶說明之重要事項」規定辦理,其部分條文如下: 1.本公司銷售基金業務,係代理性質,僅受理開戶、申購及買回,客戶對該基金之權利行使、變更、解除及終止,依相關法令或信託契約規定辦理。 2.本公司依主管機關規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依據客戶的風險屬性,提供適合的基金,以確保客戶的權益。 3. 4. 5. 6. 7......請客戶在進行投資前,先詳閱各基金有關資料以維護自身的權益,並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以免因貿然投資而遭到難以承受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