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捷軟體開發(Agile Software Development)是一種強調快速反應變化和持續改進的軟體開發方法。其核心在於以更靈活、更適應性強的態度應對開發過程中的變化。敏捷方法論起源於2001年,當時一群軟體開發者共同撰寫了《敏捷宣言》(Agile Manifesto),明確表達了敏捷開發的核心價值觀和原則。
敏捷宣言的四個核心價值觀:
個體和互動 高於 流程和工具
可運行的軟體 高於 詳盡的文檔
客戶合作 高於 合約談判
回應變化 高於 遵循計劃
這些價值觀強調人的互動比較僵化的流程更重要,並且產品的實際運作比僅僅文檔完整更為關鍵。同時,與客戶的持續合作被視為比事先定下嚴格合約更有價值,而且敏捷開發鼓勵團隊對需求和計劃的變化保持開放和靈活的態度。
敏捷軟體開發的幾種常見方法:
Scrum:一種框架,通過固定長度的迭代(稱為sprints,通常為兩到四周)進行開發,每個迭代結束時要有可交付的產品增量。Scrum強調角色(如產品擁有者、Scrum Master和開發團隊)和日常會議(如每日站立會議、規劃會議、回顧會議)的重要性。
Kanban:一種更加靈活的方法,強調實時通信和透明度,通過“看板”來視覺化工作流程,目的是實現工作流的順暢並限制在制品(工作中的項目)的數量。
極限編程(XP):專注於技術實踐如連續集成、單元測試、程式碼審查和設計簡約的方法,以提高軟體質量和響應變化的能力。
敏捷開發的目標是支持開發過程中的演變,並允許在整個項目生命周期中不斷地評估需求和解決方案。通過頻繁的交付、跨功能的團隊協作和對生產力與質量持續的關注,敏捷開發促進了更加高效和適應性強的軟體生產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