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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9年 - 109 高等考試_三級_人事行政:現行考銓制度#88865
科目:公職◆考銓法規(現行考銓制度)
年份:109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您認為其中那三項條件最重要?5. 理由為何?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蔡忠霖
1.考績及獎懲
是評判公務人員能力與績效的基礎判斷,能對公務人員的工作表現加以判斷,且陞遷法第11條即規定優先陞遷之資格,其中專案考績一次二大功者優先陞遷,足見公務機關對考績於陞遷過程中之重視。
2.人品及德行
雖然近年來之修法方向有意將陞任資格逐漸朝向功績導向之趨勢,但同時公務員服務法等法律早已規定公務員之品德標準及限制,陞遷法第12條亦有規範不得陞任之情事,如酒駕、騷擾至記過一次以上者,可見機關對公務人員品德之要求。
3.特殊表現或能力
本次修法中於陞遷法第7條增加具有重大殊榮、工作表現者,酌予加分之法條,相較舊法條,足見立法者對我國公務人員之期望,希望公務人員能針對優秀人才進行特殊提拔,擺脫資歷及年齡限制,以促進公務人員內部之績效,提升整體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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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粉紅小象

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條件為以下三點:

1.職務歷練。若能在多個職務中都有相當的經驗,在陞任更高的職務上會具備相當大的優勢,更別說有些時候你還沒陞任,就可能有曾經代理或權理過陞任後的職務了,所以「職務歷練」絕對是前三項需要考量的陞任條件。
2.基層服務年資或職業證照。這部分目前的規定是酌予加分,但我覺得在部分職系,尤其是技術類的,這部分應該要佔到更大的比重,而不是象徵性的加個一兩分,技術類的職務,如果你對於實務面不熟悉,那基本上你很會考試也沒有用,有很多細節是你做過才知道,而職業證照也能很好的確保政府機關不會被廠商牽著鼻子走,畢竟如果廠商比你更專業,那你真的很難去適當的監督他。
3.主管職位需評核領導才能。這也是相當直觀的,要做主管,不僅事情要做得好,更重要的是要會帶人,你不會帶人,下面的人不聽你的話,你再厲害部門也是一團亂,更別說,公務人員不比私人企業,不是你想辭退他就辭退他,或是想把他降薪就降薪,能增加辦公的效率同時維持住科室的和諧對於主管也是一大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