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義公司購入原料 A 加工後有兩種中間產品分別是 X 原料和 Y 原料。這兩種中間產 品在同一個分離點後可以區別。其中每 960 磅原料 A 可以產生 48 加侖 X 原料及 72 加侖 Y 原料。X 原料經過加工之後就變成產品甲,每 48 加侖 X 原料可以產出 480 磅 產品甲;Y 原料加工後則變成產品乙,每 72 加侖 Y 原料可以產出 816 磅產品乙。 20X1 年 6 月的生產及銷售資料如下(假設無期初存貨且生產數量等於銷售數量):
1.加工的原料 A 數量為 9,600 磅。
2.分離點前的成本(包括原料 A 的購入成本)為$24,000。
3.產品甲每磅售價$4;產品乙每磅售價$5。
4.若以中間產品出售,X 原料能以每加侖$21 出售,Y 原料則能夠賣到每加侖$26。
5. X 原料分離點後,若加工為產品甲,其加工成本$10,200;Y 原料分離點後,若 加工為產品乙,其加工成本$21,000。
6. 20X1 年 6 月信義公司將它所有的中間產品都加工為產品甲或產品乙
試作:使用下列方法計算 X 原料及 Y 原料各應分攤的聯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