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二、試回答下列問題:(20 分)
⑵甲因受丁之要脅對其家人不利,而將房屋興建工程交由乙承攬。甲不欲履行契約, 有無依據?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一、甲不欲履行契約,有無依據
(一)甲得否撤銷其意思表示
依民法(下同)第92條一項本文,甲因受丁之脅迫,而丁雖屬第三人,但因脅迫對於意思表示的自由,侵害程度遠比詐欺更甚,表意人的保護應優先於相對人的保護,故可撤銷其意思表示
(二)乙為善意得否對抗甲
依92條第二項,反面解釋縱使丁為善意,仍不得主張甲與丁之間的意思表示有效
(三)
依153條第一項,甲撤銷意思表示後,雙方意思不一致,契約即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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