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101-2 專技高考_律師_各類科: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44583
科目:民法與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年份:101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六、甲、乙二人共同出資購買坐落新北市土城區之 A、B 兩塊土地,並共同出資在 A 土 地上興建二層樓房 1 棟,A、B 兩塊土地及 A 土地上之一、二層樓房均登記為甲、 乙兩人共有,應有部分各二分之一。關於 A 土地上之二層樓房,約定由甲管理使用 一樓,乙管理使用二樓;二人並將 B 土地以一契約出租於戊(住所在臺南市某址)、 己(住所在臺中市某址)兩人,約定租金每 1 個月新臺幣(下同)10 萬元,給付租 金之履行地為臺北市中正區某地址。另甲向丙借款 500 萬元,乃以甲所有之 A 土地 及 A 土地上一、二層樓房之應有部分為標的,為丙設定普通抵押權供擔保。嗣乙就 A 土地及其上一、二層樓房請求甲辦理分割,未能達成協議。關於下列爭議事項, 請附理由回答之:

申論題內容

⑵甲未能依約清償其對丙所負 500 萬元借款債務,丙乃依法實行抵押權,聲請法院 拍賣甲之應有部分(抵押物),1.若在前開分割共有物之訴中,丙曾被訴訟告知, 但未參加訴訟,則其抵押權效力是否及於已分配由乙取得單獨所有權之二樓房屋? 2.若法院為准予拍賣抵押物之裁定,丙如另提給付該借款之訴訟,甲可否抗辯該 訴欠缺訴之利益?3.若法院以債務清償日期尚未屆至為理由,駁回丙所為准予拍 賣抵押物之聲請,則丙於其後可否復就此提起准予拍賣抵押物之聲請?(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