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孕婦於妊娠 24 週~28 週接受妊娠糖尿病之篩檢,以 75 克葡萄糖耐受測試進行篩檢,三個檢測時間點所得之血糖值監測,只要有任何一次超過標準值即可確診。正常情況是空腹 8 小時血糖值 < 92 mg/dL、1 小時之血糖值 < 180 mg/dL、和 2 小時之血糖值 < 153 mg/dL。
蔣女士 36 歲 G1P0,其在妊娠 24 週接受 75 克葡萄糖耐受測試,其結果:空腹血糖值 100 mg/dL、1 小時之血糖值 182 mg/dL、和 2 小時之血糖值 150mg/dL。蔣女士診斷為妊娠糖尿病,醫師建議先以飲食控制治療。請根據以上陳述及下列情況回答問題:
1. 若你是門診護理師,此時蔣女士向你詢問,她是否一定要控制血糖?若她的血糖維持目前的狀況,對她本身和她的胎兒會有哪些影響?(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