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定義問題:
如果長方形一定是邊長不等, 那就排除 (4,4) 一解.
如果長方形的長、寬指的依次就是長邊、短邊,
那就只有 (6,3) 一解.
台灣教育部曾有界定:
台端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一日發出的信函,本部業已收悉。所提對於「長跟寬的定義問題」,本部非常重視。有關長跟寬的部分,它是呈現在長方形的狀態。長方形有四個邊,相對的兩邊一樣長,相鄰的兩邊不一樣長。其中比較長的,稱為長;比較短的,稱為寬。謝謝您的來函!感謝您對教育的關心,本部會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