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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5年 - 新北高中教甄 公民與社會#52521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1.小年夜發生在南台灣的地震,造成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倒塌,台南市政府為了避免建商脫產,代部分受災戶向台南地院提出「假扣押」之聲請,避免林X輝等人脫產,市府也儘速提供擔保,進行扣押程序。假扣押聲請狀之提出,是為緊急開啟「保全程序」,確保將來勝訴判決有財產可供執行。試就我國相關法令,分析說明「保全程序」下的「假扣押」與「假處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uniwatergreen
假扣押:指債權人為保全金錢的請求,或容易為金錢的強制執行,例如借錢不還、買賣未給付價金等,都能透過假扣押來保全其債權。 假處分:債權人為了保全其金錢以外的請求,或於正在爭執的法律關係有定暫時狀態的必要,則可申請假處分,例如:為保全因買賣將來有可能之房屋所有權,在訴訟未確定前,可申請假處分,避免債務人將所有權移交給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