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請依就業服務法、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⑵依就業服務法第 52 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期間無違反法令規定情
事而因聘僱關係終止、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或因健康檢查不合格經返國治療
再檢查合格者,得再入國工作。但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 12 年。前
開規定已取消外國人須出國 1 日再入國之規定,請問:
1. 從事就業服務法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0 款規定工作之外國人聘僱許可將 期滿,雇主有繼續聘僱之必要,應於其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前哪一期間內, 檢附申請書及應備文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期滿續聘許可?(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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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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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間倔滿前4個月內向勞動部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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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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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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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屆滿2~4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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屆滿前2個月~4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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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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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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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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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至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