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6 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事故應變與環境復原練習題100(丙級)#28239
科目: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人員訓練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10. 說明毒性化學物質運送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有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 康之虞,應有哪些應變措施。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河河
通報已修正為半小時內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 41 條 1
毒性化學物質及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具
有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運作人應立即採取緊急防治措施,並至遲
於三十分鐘內,報知事故發生所在地之直轄
市、縣(市)主管機關:
一、因洩漏、化學反應或其他突發事故而有污
染運作場所周界外之環境之虞。
二、於運送過程中,發生突發事故而有污染環
境或危害人體健康之虞。
2 前項報知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3 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時,主管機關除命其採
取必要措施外,並得命其停止與該事故有關之
部分或全部運作。必要時,主管機關並得逕行
採取處理措施。
4 第一項第二款運送過程發生突發事故時,運作
人或所有人應於二小時內派專業應變人員或
委託專業應變機關(構)至事故現場,負責事
故應變及善後處理等事宜。
5 第一項運作人除應於事故發生後,依相關規定
負責清理外,並依規定製作書面調查處理報
告,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其報告之格式、內容、
應記載事項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準則,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