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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3年 - 10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15654
科目: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國文
年份:10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12.二、公文:(20分) 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致本市各中小學函: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 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Joanne Chen
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000台北市OO區OO路000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電話、傳真) 000 台北市OO區OO路000號 受文者:本市各中小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 發文字號:OO字第00000000000號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1份 主旨: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1份,請配合辦哩,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請照辦。 說明: 一、有鑑於校外教學突發狀況頻傳,為確保孩童安全,特訂定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供本市各中小學參考,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 二、檢送「台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1份,請配合辦理。 正本:本市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局長 OOO
詳解 提供者:winny

檔號:

年限: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人資料(姓名、地址、電子信箱、電話、傳真)

 

受文者:○○市立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北市教○○○○○○○○○○○

速別:普通

密等或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間:

附件: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主旨:檢送本局制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日第○○○次局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邇來,據媒體及民間舉報,學生於校外教學中,亂丟垃圾、大聲喧鬧、隨處亂跑、走丟、受傷等事件頻傳,為降低相關狀況之發生,請貴單位依附件配合辦理。

 

辦法:

一、請各學校在辦理相關活動時,將學生安全及禮儀規範納入規劃考量。

二、各學校得在校外交教學期間,結合老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等組成「校外教學緊急狀況應變小組」,以達對學生安全之落實。

三、於每次校外教學結束後,召開相關檢討會議進行討論,俾利日後的修正及改善。

 

正本:臺北市各中、小學

副本:

市長:○○○

詳解 提供者:oklp16
檔案 保存年限 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 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 地址 受文者郵遞區號 受文者地址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速別 密文及解密條件或保存期限 附件 主旨 說明 辦法
詳解 提供者:CV123
臺北市政府 函 機關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電子郵件: 傳真: 受文者: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 發文日期: 發文字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級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附件: 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主旨: 有關暑假期間加強學童校外暑期教學安全,擬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照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布之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之實施方案施行。
詳解 提供者:racher2kimo
123456789
詳解 提供者:Wang Yen Hsiang

檔號:

保存期限: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台北市市府路1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OOO 電話OO-OOOOOOOO

(郵遞區號)

(受文者機關地址)

受文者:本市各中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發文字號:OO字第OOOOOOOOOO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主旨: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市政會議結論。

二、近年來公共場所發生設備故障等意外事件層出不窮,許多地方甚至都是各中小學小外教學的熱門地點,學生出外參加校外教學之風險增加,已經是各中小學必須得面對的問題。

三、本市教育局擬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請各中小學配合辦理,加強學生參加小外教學之安全。

四、檢附「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如附件。


正本:臺北市各中小學

副本:臺北市政府



局長 OOO(簽字章)

詳解 提供者:Amy Chou
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
詳解 提供者:sandra.60518
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 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
詳解 提供者:莊耕維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 受文者:OO國民小學 主旨: 為落實國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 學實施原則」,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請 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針對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之計畫,以擴充學生知識領域、增加學習體驗、整合學習效果,特訂定本原則。 二、校外教學課程活動內容以學生學習為核心,惟學習之餘須注意校外教學之安全,並依照本原則辦理實施。 三、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 學實施原則」一份
詳解 提供者:Shi Jou
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致本市各中小學函: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 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