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
年限: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承辦人資料(姓名、地址、電子信箱、電話、傳真)
受文者:○○市立國民中學
發文日期:○○年○○月○○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字○○○○○○○○○○○號
速別:普通
密等或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間:
附件: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主旨:檢送本局制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年○○月○○日第○○○次局務會議決議辦理。
二、邇來,據媒體及民間舉報,學生於校外教學中,亂丟垃圾、大聲喧鬧、隨處亂跑、走丟、受傷等事件頻傳,為降低相關狀況之發生,請貴單位依附件配合辦理。
辦法:
一、請各學校在辦理相關活動時,將學生安全及禮儀規範納入規劃考量。
二、各學校得在校外交教學期間,結合老師、行政人員及家長等組成「校外教學緊急狀況應變小組」,以達對學生安全之落實。
三、於每次校外教學結束後,召開相關檢討會議進行討論,俾利日後的修正及改善。
正本:臺北市各中、小學
副本:
市長:○○○
檔號:
保存期限: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台北市市府路1號
聯絡方式:承辦人OOO 電話OO-OOOOOOOO
(郵遞區號)
(受文者機關地址)
受文者:本市各中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
發文字號:OO字第OOOOOOOOOO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
主旨:檢送「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請配合辦理,並加強校外教學安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OOO年OO月OO日市政會議結論。
二、近年來公共場所發生設備故障等意外事件層出不窮,許多地方甚至都是各中小學小外教學的熱門地點,學生出外參加校外教學之風險增加,已經是各中小學必須得面對的問題。
三、本市教育局擬定「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請各中小學配合辦理,加強學生參加小外教學之安全。
四、檢附「臺北市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一份,如附件。
正本:臺北市各中小學
副本:臺北市政府
局長 OOO(簽字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