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因題幹所述,積極差別待遇,係因文化不利或家庭背景功能不彰等因素,造成一些群體在先天上就相對弱勢,為了縮小其與常人的不利因素差距,故需要主動提供積極作為,改善此問題。從政府面而論可供其「生活津貼、學雜費減免、補助餐費、車馬費等」從學校面而論可供其「提供獎助學金、課後輔導班」從教師面而論可供其「更為頻繁的親師溝通(電訪或是聯絡簿)、關心學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