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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8年 - 108-1特殊教育學校(班)-教育原理與制度#75032
科目:教師檢定(教檢)◆特殊教育◆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特殊教育教育原理與制度)
年份:108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何謂積極差別待遇(positive discrimination)(4 分)?分別從政府、學校、教師三方面說明 可以進行哪些積極差別待遇的措施(各 2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提供者:劉奇奇
積極差別待遇意義:積極差別待遇主要是在教育制度上依照不同需求、身份的對象,給予相關性的教育補償措施。像是針對社會上文化不利者、身心障礙、特殊需求學生以及弱勢族群等等,在教育上給予不同的教育資源。例如:補救教學、教育優先區等。 內涵:實施積極差別待遇的目的在於實現教育機會均等的理念,主張讓每個受教者都能夠接受同質同量的教育,也就是達到教育輸出品質平等的水平公平與機會公平,並以不同的教育方式對待不同的學生達到適性發展的垂直公平。 分別從政府、學校、教師三方面分別論述之: 政府: 補救教學:針對學生需要實施相關的學科補救教學,協助在學習上落後的孩子,提升基本能力。 教育優先區:修繕偏鄉離島的師生宿舍、補償教育:課後輔導,必要時採取學科能力分組教學 新住民計畫:目的希望能夠培養欣賞外籍配偶原生國文化,共同激盪出台灣新文化 學校: 教師: 個別化教學:針對特殊需求之學生,分別實施個別化教學 多元文化教育的教學-添加式教學法:教師以補充教材的方式,讓孩子認識到更多不同文化的內含
詳解 提供者:Yu Tuan Cheng
特教就是積極差別待遇 政府 學校 教師
詳解 提供者:周昱安

茲因題幹所述,積極差別待遇,係因文化不利或家庭背景功能不彰等因素,造成一些群體在先天上就相對弱勢,為了縮小其與常人的不利因素差距,故需要主動提供積極作為,改善此問題。

從政府面而論可供其「生活津貼、學雜費減免、補助餐費、車馬費等」
從學校面而論可供其「提供獎助學金、課後輔導班」
從教師面而論可供其「更為頻繁的親師溝通(電訪或是聯絡簿)、關心學生等」

詳解 提供者:T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