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燃性液體或固體所揮發出的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可燃性混合物且濃度達到燃燒範圍以____加熱,直至產生燃燒的現象,稱為「發火」。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可燃性蒸氣與空氣混合,若濃度在燃燒範圍內,以「火源」加熱,直至產生燃燒的現象,稱為「發火」。
詳解
以非明火方式加熱:液體之發火(間接熱源)
以明火方式加熱 :液體之引火(直接熱源)
以明火方式加熱 :液體之引火(直接熱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