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法定公積金
5% 公益金
62%↑ 農業推廣事業輔導、訓練、文化、福利
8% 各級農會間農業推廣訓練、互助
10%↓選任人員及工作人員酬勞
15 法定公積
5公益金
62 推廣 訓練 福利文化經費
8 各級農會推廣及訓練費用
10 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
法定公積15%
公益金5%
農會經費、文化、福利,不得少於62%
各級農會推廣、訓練經費,8%
理監事、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10%
法定公積15%
公益金5%
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務費不得少於62%
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費8%
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不得超過10%
1.法定公積百分之15
2.公益金百分之5
3.農業推廣、訓練、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百分之62
4.各級農會間推廣、訓練及互助費百分之8
5.理事、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費不得高於百分之10
農會法
第40條
法定公積 15%
公益金 5%
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62%
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不得超過8%
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10%
1.法定公積15%
2.公益金5%
3.各級農會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62%
4.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費8%
5.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10%
一、法定公積百分之十五
二、公益金百分之五
三、農業推廣、訓練及文化、福利事業費,不得少於百分之六十二
四、各級農會間有關推廣、互助及訓練經費百分之八
五、理、監事及工作人員酬勞金,不得超過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