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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4年 - 10405 桃園捷運:大眾捷運概論(大眾捷運法、運輸管理學概論、大眾捷運相關法令)#21300
科目:捷運◆大眾捷運概論、政府採購法、勞安衛相關法令
年份:104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 大眾捷運主管機關為辦理土地開發,得設置土地開發基金,土地開發基金來源可包括哪些?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Chi Tseng
依大眾捷運法第7條之一規定:主管機關為辦理前條第一項之土地開發,得設置土地開發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 
  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aoaiautw
依大眾捷運法第7條之一規定:主管機關為辦理前條第一項之土地開發,得設置土地開發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 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子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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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h595924
地方機關 私人企業 利益團體
詳解 提供者:Elva Cai
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Sam Cheng
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Po Kai Chang
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Owden
出售(租賃),辦理土地開發之收益,主管循環程序預算,本息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e7play1119
出售(租.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收益或權利金.主管機關程序撥款.本基金利息收入.其他收入
詳解 提供者:Rita Jhan
依大眾運輸法第7-1條,主管機關為辦理第7條第1項有關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土地及其比鄰地區土地之開發,得設置土地開發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 (1)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2)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3)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4)本金利息收入 (5)其他收入 前項基金之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其基金屬中央設置者,由中央主管機關 擬定,報請行政院核定發佈,其基金屬地方設置者,由地方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