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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教育部高中教師甄試 11-音樂科(共同學科)#68898
科目:教甄◆音樂專業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3. Idiophone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小魚
名詞解釋:樂器名。任何不必依靠弓弦、管膜或氣流的震動,直接由樂器本身互相撞擊而發音的樂器都可稱為體鳴樂器。這種樂器種類很多,按照它的結構和演奏方法可分為六大類:一、碰撞體鳴(Concussion idiophone):由兩個響亮的物體衝擊在一起而發聲,如響板、木梆子、鈸等。二、打擊體鳴(Percussion idiophone):用一個不響亮的物體敲擊在一個響亮的物體上而發聲,如鈴、鋼片琴、鑼、鐵片琴,由樹幹製成的非洲鼓、木琴等。三、嘎嘎器:把幾件物體吊起來,用手撥動使它們互撞而發音,如印尼竹節片(Angklung)響葫蘆(Maraca)串鈴(Pellet bell)等。四、刮刮器:用木條或竹條刮在一個凹凸不平的物體上而發音,如齒輪刮刮器(Cog Rattle)、龜洛(Guïro)鋙和洗衣板刮刮器等。五、手撥體鳴器:由一組有彈性的鐵片或竹片,鐵片的一頭固定在一塊板子或盒子上,另一頭是不固定的,用手指撥動鐵片而發音,如非洲撥片琴母比拿(Mbina),用手操作的簧片口琴(Jew´s harp)附有音盒的撥片琴(Music-box)等。六、摩擦體鳴(Fiction Idiophone):用物體摩擦而發音,如玻璃杯琴(Glass Harmonica)、鉅琴(Musical Saw)。 參照:Don Michael Randel Ed.《The New Harvard Dictionary of Music》.
詳解 提供者:小諺(108 已上榜
體鳴樂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