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37為題組
◎清代開港通商後,部分通商口岸設有「正口」與「外口」(或子口),海關稅務司在正口設立辦事處,在外口設立辦事處分部,辦理關稅事務。根據《天津條約》,「臺灣(今安平)、淡水」設為通商口岸,然而臺灣實際開放了四個港口:正口臺灣、淡水,外口打狗、雞籠。以下是有關開港設關的三則資料:
資料一、1863年,福建巡撫奏摺:臺灣道、府現在籌辦軍務,郡城交商並協同經理巡防事宜,臺灣府一口似未能即行開辦。
資料二、1864年11月,海關總稅務司記錄:1863年5月,在淡水設立辦事處,同時在雞籠設立辦事處分部;同年稍後,在打狗也設立辦事處。
資料三、1864年,官方公告禁止洋船在鹿耳門海口貿易,貨物一律先到打狗完税,始能運至臺灣府起卸。但公告後仍有十餘艘洋商船直接在鹿耳門起卸貨物,更有將貨物由旱路運至打狗。回答下列問題:
36.根據上述資料,打狗既屬「外口」,海關稅務司何以設立「辦事處」以承擔正口業務?(20字以內)
因官方禁止洋船在鹿耳門貿易貨物至打狗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