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楊氏雙狹縫干涉實驗中,將雙狹縫中之一狹縫以折射率為 1.3 之玻璃板遮住,而另一狹縫以折射率為 1.7 的玻璃板遮住,且兩玻璃板的厚度相同。設原本未蓋上玻璃板時之中央亮帶的位置為蓋上玻璃板後的第 3 亮帶所占有,入射光波長 \(\lambda=5600 \text{ \AA}\),則兩玻璃板的厚度為(9)\(\text{\AA}\)。
9. 楊氏雙狹縫干涉實驗中,將雙狹縫中之一狹縫以折射率為 1.3 之玻璃板遮住,而另一狹縫以折射率為 1.7 的玻璃板遮住,且兩玻璃板的厚度相同。設原本未蓋上玻璃板時之中央亮帶的位置為蓋上玻璃板後的第 3 亮帶所占有,入射光波長 \(\lambda=5600 \text{ \AA}\),則兩玻璃板的厚度為(9)\(\text{\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