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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8年 - 臺北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學前特教組試題#571 |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8年 - 臺北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學前特教組試題#571

年份:98年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已刪除】25.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的規定,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的內容,應於何時告知家長?
(A)開學前 二週內
(B)開學前一週內
(C)開學後一週內
(D)開學後二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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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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