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以下何者不得為違憲審查之事項?
(A) 統治行為  
(B) 地方自治法規  
(C) 司法機關據以審判之法令  
(D) 立法機關制定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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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87), B(41), C(56), D(50), E(0) #315872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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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字328號解釋,中華民國領土,其所稱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此"政治問題"在歐洲稱"統治行為",基於權力分立原則,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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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875
為什麼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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