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學生獎懲規定應由誰負責訂定?
(A)立法院
(B)教育部
(C)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D)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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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125), C(527), D(810), E(0) #106373
統計: A(8), B(125), C(527), D(810), E(0) #106373
詳解 (共 5 筆)
#106921
第 20-1 條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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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954
●教基法: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權力。
●教師法:
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
●國民教育法:
1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訂定「學生獎徵規定。」
2學生之成績應予評量,相關事項準則由教育部定之,直害市訂定相關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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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231
依「教師法 」規定,國民小學教師輔導 與管教學生辦法,應由何者訂之? (A) 教育部 (B) 各國民小學 (C) 教育部中辦公室 (D) 直轄市、縣政府 教育局(處)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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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227
謝謝樓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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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6432
*國民教育法: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由教育部訂定。
*國民教育法:學生獎懲規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
*教師法: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由各校的校務會議訂定。
*教師法: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由教育部訂定。
教甄◆國小普通科專業知能- 104 年 - 新北市104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選-普通科#22093
第29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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