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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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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B】身心障礙#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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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B】身心障礙#8597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B】身心障礙#8597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依據民國九十九年新修正之「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A) 轉銜服務資料應包括未來進路所需協助與輔導建議等項
(B)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將生涯轉銜計畫納入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
(C) 各發展遲緩兒童於安置確定後一個月內,需將轉銜服務資料移送安置場所
(D) 跨教育階段及離開學校教育階段之轉銜,學生原安置場所或就讀學校應召開轉銜會議。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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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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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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