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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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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B】身心障礙#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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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B】身心障礙#8597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桃園縣101年度國民小學暨附設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B】身心障礙#8597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依據民國九十八年新修正之「特殊教育法」,以下關於特殊教育學校之設立規定,下列何者為非:
(A) 每校得設置多個校區
(B) 應以小班、小校為原則
(C) 校內班級採融合班形式進行
(D) 各直轄市、縣(市)應至少設有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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