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後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如何適用法律,從「從新從輕」原則改採「從舊從輕」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雖然說優先適用「行為時法」,惟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其實是優先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B)性侵害強制治療之處分適用裁判時法
(C)刑法第2條第1項所稱「法律」,包括實體法及程序法在內
(D)行為時之法律無處罰之規定,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適用舊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5), B(17), C(19), D(29), E(0) #358257

詳解 (共 5 筆)

#523246
第2條(從舊從輕主義)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之法律。 
  處罰或保安處分之裁判確定後,未執行或執行未完畢,而法律有變更,不處罰其行為或不施以保安處分者,免其刑或保安處分之執行。 
3
0
#1390398
非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裁判時
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適用行為時

2
0
#6148832
刑法修正後將行為後法律有變更如何適用法律,從「從新從輕」原則改採「從舊從輕」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雖然說優先適用「行為時法」,惟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其實是優先適用最有為人之法律✔️法第2條第1項,從原則
(B) 性侵害強制治療之處分適用裁判時法❌
(C) 刑法第2條第1項所稱「法律」,包括實體法及程序法在內❌
(D) 行為時之法律無處罰之規定,依刑法第2條第1項比較新舊法,適用舊法。❌
66ae1b1779fb4.jpg
1
0
#523275
裁判字號:
72年台上字第6306號
案由摘要:
搶劫等
裁判日期:
民國 72 年 10 月 21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民國 16-77 年刑事部分)第 6、20 頁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下冊(民國 16-92 年刑事部分)第 4、15 頁 最高法院民刑事裁判選輯 第 4 卷 4 期 509 頁 最高法院判例要旨(民國 16-94 年刑事部分)第 3、11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 條  ( 58.12.26 ) 
要旨: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係於七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公布施行,上訴人等攜 帶武士刀、扁鑽等刀械行為當時之法律,並無處罰之規定,依刑法第一條 之規定,自不得因其後施行之法律有處罰規定而予處罰。法律不溯既往及 罪刑法定主義為刑法時之效力之兩大原則,行為之應否處罰,應以行為時 之法律有無規定處罰為斷,若行為時與行為後之法律皆有處罰規定,始有 刑法第二條比較新舊法之適用。原判決竟謂上訴人等未經許可無故持有刀 械,觸犯公布施行在後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並適用刑法第二條第一 項但書,自屬適用法則不當。 參考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 條 (85.12.26)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