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教甄◆身心障礙組
>
93年 - 臺北市93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本人已將考題依最新資訊修改)#433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臺北市93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本人已將考題依最新資訊修改)#4335 |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臺北市93學年度國中教師聯合甄選特殊教育專業科目試題(本人已將考題依最新資訊修改)#4335
年份:
93年
科目:
教甄◆身心障礙組
本市規定,所有特殊教育學生的資料均須通報何處?
(A)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B)東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C)西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D)內政部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Allen
B1 · 2019/04/22
推薦的詳解#3304021
未解鎖
西區:1.安排相關專業團隊服務(負責區域...
(共 4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