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安全準備的來源?
(A)政府每年編列預算
(B)菸酒健康福利捐收入之一定比例
(C)保險費滯納金
(D)社會福利彩券收益之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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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9), B(126), C(272), D(343), E(11) #193704

詳解 (共 10 筆)

#231882
§76(100.6.29)
本保險為平衡保險財務,應提列安全準備,其來源如下: 一、本保險每年度收支之結餘。 二、本保險之滯納金。 三、本保險安全準備所運用之收益。 四、政府已開徵之菸、酒健康福利捐。 五、依其他法令規定之收入。 本保險年度收支發生短絀時,應由本保險安全準備先行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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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392
本保險為平衡保險財務,應提列安全準備,其來源如下: 一、本保險每年度收支之結餘。 二、本保險之滯納金。 三、本保險安全準備所運用之收益。 四、政府已開徵之菸、酒健康福利捐。 五、依其他法令規定之收入。 本保險年度收支發生短絀時,應由本保險安全準備先行填補。

新法已沒社會彩卷收益了.....應該是AD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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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829
沒錯,拿掉了,你沒看錯,新版的健保法拿掉彩券收益,明年可能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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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057
名  稱全民健康保險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
 
第 76 條 本保險為平衡保險財務,應提列安全準備,其來源如下: 一、本保險每年度收支之結餘。 二、本保險之滯納金。 三、本保險安全準備所運用之收益。 四、政府已開徵之菸、酒健康福利捐。 五、依其他法令規定之收入。 本保險年度收支發生短絀時,應由本保險安全準備先行填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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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843

本法 100.06.29  修正之第 11 條條文,定自一百年九月一日施行。
第 11 條   第一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二類及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二類被保險人不得為 第三類被保險人;第一類至第三類被保險人不得為第四類及第六類被保險 人。但僱用勞工合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之漁會甲類會員,其僱用人數十人 以下,且其仍實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者,自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二十一 日起,得以第三類被保險人身分參加本保險。 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並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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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454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A,D
(共 1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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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455
原本題目:下列何者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法所...
(共 18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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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826

年度收支結餘

滯納金

安全準備運用之收益

菸酒健康福利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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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830
彩卷收益沒了,所以這題答案是有兩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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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827

新修的全民健康保險法好像不見"彩券收益"了 

還是我眼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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