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下列何者是我國立法院現行之憲法上職權?
(A)同意行政院院長提名案
(B)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C)提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領土變更案
(D)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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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55), C(177), D(9), E(0) #3791189
統計: A(20), B(55), C(177), D(9), E(0) #3791189
詳解 (共 4 筆)
#7277085
下列何者是我國立法院現行之憲法上職權?
(A) 同意行政院院長提名案❌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1 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不需要經過立法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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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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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10 項、第 4 條第 7 項,立法院的職權是「提出」彈劾案(移送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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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負責「審理」彈劾案的機關是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
(C) 提出中華民國固有疆域領土變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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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5 項,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非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領土變更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不得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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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土變更案的「發動權」在於立法院,立法院提出後,最後交由公民投票複決。

(D) 發布緊急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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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3 項, 發布緊急命令是總統的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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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的角色是在總統發布後 10 日內進行「追認」。如果立法院不同意追認,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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