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根據《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關於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一個月內至通報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B) 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期內 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C) 學生原就讀學校應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D) 設有職業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就讀第一年辦理職能評估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第 8 條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