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立法院會於 2020 年三讀通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修正草案,將「總處有關考銓業務,並受考試院之監督」文字刪除,下列何者不屬於前述修 法對我國人事制度的影響?
(A)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考銓業務的自主性提高
(B)未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人事權管理範圍將擴及非行政院所屬機關
(C)考試院仍為考銓業務主管機關
(D)考試院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考銓業務,無監督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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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0), B(1041), C(222), D(387), E(0) #3427952
統計: A(90), B(1041), C(222), D(387), E(0) #3427952
詳解 (共 4 筆)
#6445170
不屬於前述修法(有關考銓業務)對我國人事制度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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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2378
A)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辦理考銓業務的自主性提高
此選項為修法的影響之一。修法刪除「有關考銓業務,並受考試院之監督」的條文,使人事總處不再受考試院監督,確實提高了其辦理考銓業務的自主性。
(B) ❌ 未來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人事權管理範圍將擴及非行政院所屬機關
此選項不屬於修法的影響。修法僅刪除監督條款,並未更動人事總處的法定職掌。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其主要職責仍是統籌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及地方機關」的人事行政業務,修法後其人事權管理範圍並未因此擴大至非行政院所屬機關。
(C) ✅ 考試院仍為考銓業務主管機關
此選項為修法後不變的事實。考試院對考銓業務的監督權,是基於憲法所賦予的職責,而非僅來自《人事總處組織法》的條文。考試院仍為考銓業務的主管機關,修法並未改變此憲政定位。
(D) ✅ 考試院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的考銓業務,無監督之權
此選項為修法的直接結果。該條文刪除後,考試院即失去對此項業務進行「法律監督」的明文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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