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我國憲法規定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與命令者為司法院大法官。大法官會議曾針對公、私益權衡類之案例,分別做出下述解釋。試問何者內容錯誤?
(A)依據司法院釋字第490 號解釋,我國男子不得因宗教理由而拒絕服兵役
(B)依據司法院釋字第584 號解釋,有殺人、強盜或妨害性自主罪前科的人,終身不得從事計程車業
(C)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26 號解釋,警察大學可以拒絕色盲者報考研究所
(D)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49 號解釋,國家只准視障者從事按摩業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A)依據司法院釋字第490號解釋,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