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對於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人員之敘述,何者有誤?
(A)得不受公務人員任用法第9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B)機關長官得隨時予以免職
(C)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D)其進用規範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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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6), B(45), C(32), D(882), E(0) #165412

詳解 (共 3 筆)

#510299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 11 條
 各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前項人員,機關長官得隨時免職。機關長官離職時應同時離職
第 11-1 條 各機關辦理進用機要人員時,應注意其公平性、正當性及其條件與所任職 務間之適當性。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時,其員額、所任職務範圍及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規 範,由考試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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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406
第11條 機關辦理機要職務之人員,得不受第九條任用資格之限制。
 
第11條之1 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時,其員額、所任職務範圍及各職務應具之條件等規範,由考試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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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9754

機要人員的長官不能隨意開除他們。
雖然他們是基於信任關係任用的,但長官還是需要有正當的理由(例如違法或失職)才能將他們免職。所以「可以隨時免職」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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