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某甲 25 歲,為受輔助宣告之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之輔助宣告可由其表哥向社會福利機構提出聲請
(B)甲受輔助宣告後,自行購買不動產的行為,無效
(C)甲之輔助人乙,不得受讓甲所有的 A 屋
(D)甲受輔助宣告後,自行將其所有的智慧型手機贈與好友丙的行為,有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3), B(490), C(1478), D(171), E(0) #505951
統計: A(293), B(490), C(1478), D(171), E(0) #505951
詳解 (共 8 筆)
#804898
(A)向法院
(B)購買不動產(契約行為)---經輔助人承認有效
(D)贈與---經輔助人承認有效
55
1
#942128
C引用法條如下:
第1113-1條第二項輔助人及有關輔助之職務,準用第....................第 1102條..............之規定。第1102條 監護人不得受讓受監護人之財產。
19
1
#852137
| 第 15-2 條 |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應經輔助人同意。但純獲法律上利益,或 依其年齡及身分、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一、為獨資、合夥營業或為法人之負責二、為消費借貸、消費寄託、保證、贈與或信託。三、為訴訟行為。 四、為和解、調解、調處或簽訂仲裁契約。 五、為不動產、船舶、航空器、汽車或其他重要財產之處分、設定負擔、 買賣、租賃或借貸。 六、為遺產分割、遺贈、拋棄繼承權或其他相關權利。 七、法院依前條聲請權人或輔助人之聲請,所指定之其他行為。 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三條規定,於未依前項規定得輔助人同意之情形,準 用之。 第八十五條規定,於輔助人同意受輔助宣告之人為第一項第一款行為時, 準用之。 第一項所列應經同意之行為,無損害受輔助宣告之人利益之虞,而輔助人 仍不為同意時,受輔助宣告之人得逕行聲請法院許可後為之。 |
15
2
#6205238
一、輔助宣告:
(一)管轄法院:
專屬應受輔助宣告之人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二)聲請權人:
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
(A)表哥,旁系血親4親等。
3
0
#824422
(B)甲受輔助宣告後,自行購買不動產的行為,無效
錯在哪???
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