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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 - 臺北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學前特教組試題#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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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8年 - 臺北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學前特教組試題#571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8年 - 臺北縣98學年度國民小學、幼稚園教師聯合甄選筆試【教育綜合測驗】學前特教組試題#571
年份:
98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31.根據《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民97)的規定,學前特教班每班的學生人數以不超過幾人為原則?
(A) 六人
(B)八人
(C)十人
(D)十二人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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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劉佳錤
B5 · 201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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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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