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刑法第77條規定,下列有關假釋之要件何者錯誤?
(A)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
(B)無期徒刑逾三十年
(C)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
(D)由監獄報請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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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268), C(7), D(10), E(0) #3210128
統計: A(5), B(268), C(7), D(10), E(0) #3210128
詳解 (共 3 筆)
#6499857
依刑法第77條規定,下列有關假釋之要件何者錯誤?
(A)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
這是法條明文規定的主觀要件,也是假釋審核的首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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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觀要件:「有悛悔實據」,也就是受刑人必須有真心悔改的具體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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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刑期)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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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必須執行超過 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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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必須執行超過刑期的 1/2(如果是累犯,則要超過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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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要件:由監獄方面主動報請法務部審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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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77 條 1 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A),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B),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C)、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D),得許假釋出獄。 2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二、犯最輕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三、犯第九十一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3 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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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無期徒刑逾三十年❌
法條明確規定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是「逾二十五年」,而不是三十年。選項的敘述與法律規定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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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
這是法條對一般(非累犯)有期徒刑受刑人規定的基本刑期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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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由監獄報請法務部✔️
這是假釋申請的法定程序,是由執行監獄向法務部提出申請,而非由受刑人或家屬直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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