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民法第 745 條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為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 償」,上述保證人之權利為何?
(A)窮困抗辯權
(B)時效抗辯權
(C)先訴抗辯權
(D)同時履行抗辯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 B(31), C(164), D(53), E(0) #3791215

詳解 (共 4 筆)

#7276010
民法第 745 條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為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上述保證人之權利為何?
(A) 窮困抗辯權❌
見於《民法》第 418 條。是指贈與人在贈與行為後,如果自己的生活變得很窮困,或者無力扶養家屬,可以拒絕履行當初答應的贈與。

民法 418

贈與人於贈與約定後,其經濟狀況顯有變更,如因贈與致其生計有重大之影響,或妨礙其扶養義務之履行者,得拒絕贈與之履行。

ㅤㅤ
(B) 時效抗辯權❌
見於《民法》第 144 條。是指當債權人的請求權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期限(例如一般債權是 15 年),債務人可以拒絕給付。

民法 144

1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拒絕給付。

2   請求權已經時效消滅,債務人仍為履行之給付者,不得以不知時效為理由,請求返還;其以契約承認該債務或提出擔保者亦同。

ㅤㅤ
(C) 先訴抗辯權✔️ 你追(執行)債務人,沒效果再來找我。
  1. 根據《民法》第 745 條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保證人具有一種「順序上的保障」

  2. 當債權人找上保證人要錢時,保證人可以合法地拒絕說:「你還沒有對『主債務人』(欠錢的那個人)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在證明他真的沒錢還(執行無效果)之前,你不准先跟我要錢。」

  3. 強調保證人的責任是「補充性」的,債權人應先向欠錢的人追討。

民法第 745 條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務人之財產強制執行而無效果前,對於債權人得拒絕清償。

(D) 同時履行抗辯權❌
  1. 見於《民法》第 264 條。主要用於契約雙方(如買賣)。
  2. 例如:買家說「你不把東西給我,我就不付錢」;賣家說「你不付錢,我就不把東西給你」。雙方要同時做,否則可以拒絕履行。

民法 264

1   因契約互負債務者,於他方當事人未為對待給付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但自己有先為給付之義務者,不在此限。

2   他方當事人已為部分之給付時,依其情形,如拒絕自己之給付有違背誠實及信用方法者,不得拒絕自己之給付。

12
0
#7275742
這題是保證人抗辯權的經典題,我們用白話...
(共 5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7276071
答案:(C) 先訴抗辯權。   《民法...
(共 8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7284303
37 民法第 745 條規定,「保證人...
(共 52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私人筆記 (共 3 筆)

私人筆記#7733476
未解鎖
37.             37...

(共 40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私人筆記#7811617
未解鎖
民法第 745 條規定,「保證人於債權人...
(共 9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7733405
未解鎖
民法 第745條 保證人於債權人未就主債...
(共 20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