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有關不當得利之敘述,何者錯誤?
(A)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時,不得請求返還
(B)僱用殺手所給付之報酬不得請求返還
(C)惡意不當得利受領人,僅需返還受領時所得利益
(D)轉得人返還責任之成立,僅限於無償受讓之情形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5), B(321), C(3139), D(659), E(0) #159200
統計: A(135), B(321), C(3139), D(659), E(0) #159200
詳解 (共 10 筆)
#1488744
(C) 設乙為惡意不當得利受領人:甲轉帳100元給乙,誤轉為1000元,乙查看戶頭,發現多了900元,乙應還外,還要附加利息
(D)設乙為無償轉得人:不當得利受領人甲,受領不當得利金額100元後,將其中75元無償讓與給第三人乙,第三人乙負75元返還責任(不用付利息)
參考資料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828000015KK01816
54
0
#221527
D.
轉得人係債務人或第四條所定之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家屬或曾有此關係。
12
2
#1197322
d-保護無辜的善意第三者
10
0
#925308
- (D)<民法>第244條第1項:「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 (D)<民法>第244條第4項:「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10
0
#1123630
題目是問不當得利,應該不是244,是183吧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