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何者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A)對行政院院長之彈劾
(B)政黨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C)最高法院判決所適用之法律違憲
(D)政黨違憲之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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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75), C(673), D(8418), E(0) #1266454

詳解 (共 5 筆)

#1379742

(D)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3項:「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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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3828
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的彈劾與政黨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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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4864

憲法訴訟法第一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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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416
是增修條文第五條第“四”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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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848
是第五條第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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