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各機關公務人員,具有下列何者情形,予以資遣?
(A)因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
(B)經私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
(C)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但仍能勝任工作者
(D)現職已無工作,但仍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46), B(114), C(13), D(10), E(0) #141783

詳解 (共 2 筆)

#118389
公務人員退休法 第 7 條 :

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資遣:
一、因機關裁撤、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不符本法所定退休規定而須裁減
人員者。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經調整其他相當工作後,仍未能達到要求標準,或
本機關已無其他工作可以調任者。
三、未符前條第一項規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證明身心衰
弱,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四、依其他法規規定應辦理資遣者。
6
0
#118387
 99.07.28 刪除之第 29 條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