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有關內政部警政署減化警察協辦業務,下列何者原則上警察不提供協助?
(A)有關爆竹煙火之例行性檢查或取締
(B)有關違法食品安全稽查
(C)有關防疫藥劑噴灑人員安全維護
(D)有關空氣污染防制汽、機車排放之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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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50), B(213), C(223), D(105), E(0) #3255178
統計: A(750), B(213), C(223), D(105), E(0) #3255178
詳解 (共 4 筆)
#6316508
減化警察協辦業務,為本署當前警政重要工作之一,為回應員警及社會讓警察專注治安及交通維護本業之期盼,本署於104年4月2日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請提供減化警察協辦業務具體工作項目,並蒐集相關網站員警反映意見,經彙整具共通性者計有36項,並由本署召開專案會議,在合法性及必要性等原則下充分討論,經決議減化警察協辦業務計20項,警察以不協助為原則(如附表)。
本署所減化警察協辦業務20項,例如協助行政機關稽查人員安全維護、協助查緝禁菸場所、協助查緝爆竹煙火、協助民間企業舉辦活動之安全秩序維護、協助空氣污染防制等,以不協助為原則;至於本署認應繼續協辦事項,如有法令規定應協助之協助違法食品安全衛生稽查、協助傳染病防疫等,仍應依現行法令規定辦理。為配合政府政策,如查緝非法外勞、協助違法藥品之稽查取締等,基於行政一體,仍繼續協助。此外非警察職權所能處理,例如野外蛙鳴鳥叫,警察以後不再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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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2195
c不是不協助為原則嗎?
為何不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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