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發展障礙(Development Disability)是一種失能現象,對人的智力或身體狀況有直接影響,通常出現在幾歲以前?
(A)三歲
(B)六歲
(C)七歲
(D)十歲。
統計: A(1779), B(2923), C(399), D(84), E(0) #607238
詳解 (共 10 筆)
自閉症(Autism Spectrum Disorder,ASD)、腦性小兒麻痺 (Cerebral Palsy)及唐氏綜合症(Down Syndrome)是三種最常見導致發展障礙的病例,另有各種不同形式的發展障礙存在。通常由於智力﹑精神或身體殘障而引致永久性的影響都可能被歸納到發展障礙的類別。
“發展障礙”的定義會因應其使用範圍而有著不同的含義。其他常用於代表“發展障礙”的同義詞包括: 學習障礙、認知障礙、智能障礙 或 智力遲緩 等等。
發展障礙(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之定義?
1. 非某一特定疾病之名稱,亦非某一特定系統之障礙。即為一個概括性的名稱,並非疾病的名稱,因為包含了很多疾病,均可造成發展障礙。
2. 包含許多身心發展障礙、停頓或退化的病患。即包含身體、生理、心理、社會的發展遲緩,與同年齡孩子發展要來的遲緩。
3. 大部分在兒童期之前發病。一般來說,在成人期以前出現,就稱為發展障礙,在兒童期就會發生症狀。
4. 臨床上常見者包含智能不足(以唐氏症為主)、學習障礙、自閉症、注意力缺失過動症、骨骼肌肉疾病…等。
5. 一般泛指發展上的障礙,1970年美國國會對發展障礙通過一法定的定義,1978年修訂。1970年的定義包含四種的診斷群:智能不足,腦性麻痺、癲癇、自閉症。1978年的定義不再以診斷來定義,而以他們的共同特徵(Disability)來定義。如下:
發展障礙為一個人嚴重且慢性的失能,包含以下五個特點:
Ø 歸因於或合併於心理或生理的損傷。
Ø 在二十二歲前出現。
Ø 影響是持續一生的。
Ø 在下列的主要生活活動領域當中,導致三個或三個以上重要的功能性限制:
Ø
自我照顧 | 滿足一個人在飲食、個人衛生、儀容上的基本需求之日常生活活。 |
理解及表達性語言 | 使人能夠理解他人的想法,同時也能表達自己的想法的能力。包括口語以及非口語的溝通。 |
學習 | 基本的認知能力。可以獲得新行為並應用在環境互動上。 |
行動力 | 將自己移動到他處的能力。 |
自我引導╱自我決斷能力 | 能夠管理及控制一個人在社會及生活上的各種需要的能力。能力好壞是一回事,但是至少會知道自己應該要做什麼事;簡單的說就是能夠有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要做什麼事的能力,而一個人興趣的管理與維持也會受到此能力的影響。 |
符合年齡的獨立生活能力 | 比自我照顧的範圍更廣,IADL也包含在內。例如:能獨自乘坐交通工具,或是出外上班都算是符合年齡的獨立生活能力。 |
經濟能夠獨立 | 即能夠自給自足。 |
Ø 反應一個人在多元及有順序的特殊領域服務或一般照護以及其他服務上得需求(要能符合其需求),並且這些服務都是長期的(甚至是需要提供一生的服務)、個人化的並且是能夠調整的;簡單的說就是服務需要多元整合且要長期提供。
來源
http://blog.xuite.net/therapydna314/twblog/128351728-%E7%99%BC%E5%B1%95%E9%81%B2%E7%B7%A9(%E4%B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