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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0年 - 110-1 國立臺北科大附屬桃園農工教師甄試試卷:特殊教育科#98755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10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二、問答題
1.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20)第 9 條,學生「應」受邀參與 IEP 之擬定。因學生之能力與特質的不同,其參與 IEP 會議之程度從「出席會議」(physical appearance)至「主持 IEP 會議」皆有之。請回答以下問題:

申論題內容

(1)寫出高職特教班學生在參與 IEP 這件事情上,他可以做什麼樣的參與(6 分),並說明理由(4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TSOU

高職特教班學生依其個別性,可引導學生在iep會議中進行切身相關的決定。

該生可以在討論中,表達他對家長及老師們的談論中,得到的理解,並引導該生試著做決定。
例如家長與老師討論到關於轉銜的議題,可引導該生表達,他想要就學還是就業。
若就學,該生有沒有甚麼理想的科系?
若就業,該生對自己的優勢及未來就業有甚麼想法?
上述為該生可以進行的參與,進行上述的參與,老師及家長可以直接地與該生進行三方的溝通,避免家長主導該生所有決定,讓學生也有參與討論,表達自己想法的機會及空間,老師也能更清楚的知道該生的想法,在會議中透過討論,進而達到三方的共識。